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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艇湖工业水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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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嵊州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45   亩 工程投资 27287.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9-22
详细介绍 嵊州市艇湖工业水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州市艇湖工业水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16)1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原天乐集团场地内(艇湖地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45亩,建筑面积3644.5平方米,构筑物面积5791.4平方米。建设工业水厂一座,设计供水规模6万吨/天。水厂采用接触氧化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于曹娥江驳岸建设岸边式取水泵房一座,取水能力为6.3万吨/天;建设配套DN500-DN800给水主管网15.37千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建设DN600中水输送管网5.8千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72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6617万元,估算设计标准服务费用478.17万元。本次招标的下浮区间为标准服务收费的30%-40%,本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为下浮区间的上限价格):334.72万元,本工程设计费风险控制价(为下浮区间的下限价格):286.9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3 招标范围:嵊州市艇湖工业水厂工程(水厂工程、给水主管道工程、中水管道工程、辅助工程等内容)的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工作等。
2.4 计划工期:中标公示结束后20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初步设计概算造价无重大漏项、错项导致工程变更;施工图设计符合本建设项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
2.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具有给水工程)专业甲级,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上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记录(具体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3.3在检查考核中,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因不良行为评为C级、D级;
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3.5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 年9月18日至2016 年9月22日,集中报名时间为2016 年9月20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2:30 至 4:30;集中报名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经济开发区双塔路99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随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上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或退休证明原件)或交易员(随带交易员证)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新版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的只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替代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其中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营业执照)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需要独立装订提交。
4.3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15时00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4.4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5000 元 (大写: 玖万伍仟元整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 账号:0934001115527200020 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6.其他有关内容
6.1本工程属于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2入围办法:参加开标并且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的投标人多于10家的,招标人采用随机的方式确定10家(依次先摇取的前10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进入评审,招标人再随机摇取3个球号(招标人摇取的第11-1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作替补之用;等于10家或少于10家的,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因投标人或其项目负责人等的证件核验不符合要求、投标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等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作否决投标处理的,不另行补充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但当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由招标人摇取的第11-1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替补进入评审;如替补进入评审后有效标仍不足3家,由招标人到开标现场在未进入评审的投标人中替补3家(招标人再次随机摇取3个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投标人)按照上述程序进入评审,依次类推。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仍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3评标方法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不再评分,而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审查通过的,对资信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通过制综合评估法评标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6.4中标方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6.5业务质量保证: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6.6中标公示及评标结果公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前在开标室公布评标结果。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州市雅石路74号         
地址: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邮编:312400                 
邮编:312400                                                      
电话:18967503966            
电话:0575-83018232                
联系人:鲍卫民                 
联系人:余钿
 
信息来源: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szz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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