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Projects details

广宗县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9-22
  • 阅读次数:593
  • 关注人次:1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河北  广宗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3333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9-27
详细介绍 广宗县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DZB-2016-09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看守所、拘留所迁建工程已由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邢发改审批【2013】73号及邢发改审批【2016】96号”文件批准建设,以“邢发改招标核【2016】52号”文件批准招标,项目承办单位为广宗县公安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宗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宗县小柏社村东南。项目占地面积33333平方米,看守所建设砖混结构2层武警用房楼、2层民警用房楼各1栋和被羁押人员用房及附属用房,拘留所建设拘留人员用房、民警管理用房、生活保障及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223平米。建筑总面积7094.2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5871.2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技术要求、现场安装指导、协助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与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3.设计周期及质量要求
3.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
3.2质量要求:满足现行的行业标准、设计规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经理须是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须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前来领取文件的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同时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证件不全或不能完全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5.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 09  月  21日至2016年  9 月 27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
5.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仅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0、招标小组成员
王男(招标人代表)、侯建科(注册造价师、招标小组负责人)、盖长青、闫秋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宗县公安局
地    址:广宗县和平路
联 系 人:王男
电    话:0319-3751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邢台市桥东区泉南东大街唐宁十号1号楼1单元901室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侯建科
电    话:0319-3298806
传    真:0319-3298806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附件  

我要留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