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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白酒产业园区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

  • 发布时间: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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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四川  泸州 工程类别 华汇产品目录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233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9-27
详细介绍  泸州市白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酒谷湖景区项目、酿酒技改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泸州老窖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安置房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白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酒谷湖景区项目、酿酒技改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泸州老窖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安置房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市发改行审【2015】87号、【2016】72号、川投资备【51050015110901】60、泸州市技改备案【201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市发改行审【2015】87号、【2016】72号、川投资备【51050015110901】60、泸州市技改备案【201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812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标段:泸州市白酒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二标段:酒谷湖景区项目;
三标段:酿酒工程技改项目配套设施工程;
四标段:泸州老窖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安置房;
2.2建设地点: 黄舣镇酒业集中发展产业园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233000万元
2.4计划工期:两年;
2.5 招标范围:
一标段:(1)道路提升改造及配套设备设施采用控制性限额设计,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室内外强弱电安装工程、幕墙工程、室内外消防工程、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内外装饰装修、污水处理;室外总平、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工程等;道路提升改造黑化与两侧绿化等。
(2)新建国酿半岛2条主要干道按农业观光景区标准设计,调整土地的路宽总控15米,道路有效路面12米,其中包含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排水沟、绿化等。酒谷湖路面宽度为24米,路网耕作道路按农业及旅游要求实施,环湖道路按现有道路提升改造并增加旅游文化相关设施,其余道路按市政道路标准实施。
二标段:项目由饮水、酒谷湖、连江通道、南北城门、广场组成,新建李沟水渠2850米,牛角山引水渠2733米;扩建湖区总库容1573亩,及酒谷湖周边生态湿地打造。湖区岸线3280.5m采用生态护岸,设置泄水通道2处;连通河道全段进行复合式生态护坡,河道总长5.60km(其中上段长1.13km,下段长4.47)km,护岸总长11.15km,(其中上段长2.20km,下段长8.95km)。新建拦河堤堰20处(其中上段7座,下段13座)。起到了优化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提高水利保障和防洪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建中国白酒金三角酒文化广场(南门):占地100亩,打造酒文化广场;建设酒类特色牌坊及其广场配套附属设施。新建中国白酒金三角古“酒城”城楼及滨江广场(北门):占地200亩,打造古“酒城”,建设古城墙和城楼,配套打造滨江广场和旅游码头,建设泸州“酒城”特色地标。
三标段:酒糟处理(30万吨/年)、秸杆处理工程(约5.2万吨/年)、酿酒园区污水处理(6000吨/天)及外排污水管道工程、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热负荷150吨/小时),不包括园区总变配电工程(约2.5万kVA)、本项目界区蒸汽总阀到蒸汽用户的管线工程,装置的最终生产能力以深入可研报告评审结果为准。
四标段:总用地面积约39366.6平方米,约合59亩。总建筑面积116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6600平方米(800套住房),地下车库24000平方米,临街商业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社区及物管用房建筑面移200平方米,垃圾库5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配电及设备用房9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各标段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一标段:①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基本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2亿人民币的专款专用资信证明;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⑤投标人近3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正在施工或新承建的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二标段:①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基本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2亿人民币的专款专用资信证明;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⑤投标人近3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正在施工或新承建的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标段: ①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基本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2亿人民币的专款专用资信证明;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⑤投标人近3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正在施工或新承建的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标段:①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③投标人应具有基本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2亿人民币的专款专用资信证明;④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勘察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⑤投标人近3年(2013年至今)已完成、正在施工或新承建的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标段:(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牵头单位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标段:(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牵头单位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三标段:(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牵头单位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标段:(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牵头单位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9 月 2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7 日,登陆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uzhou.gov.cn,下同),凭注册时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路径。
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 23 日10 时 30 分,地点为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泸州白酒产业园区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830-3773657     
传    真:0830-3773657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3栋1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5013209    
传    真:028-65013209      

信息来源: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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