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芦台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15341T002
1.招标条件
芦台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已经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芦发改 [2016]01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芦发招核[2016]01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芦台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2.2建设地点
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荣盛路南侧。
2.3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53650平方米。
2.4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
2.5招标范围
①用地坐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②三期工程用地坐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2.6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 15 天提供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 20 天提供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45 天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络或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刘景悦
电 话:022-6938843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邮编:050081
电 话:0311-83857865 13315573827 传 真:0311-83835516
联 系 人:邸永红 邢聚亮
信息来源: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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