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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路西延(富春江路—小浃江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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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宁波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5500   米 工程投资 120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08
详细介绍 黄山路西延(富春江路—小浃江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173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黄山路西延(富春江路—小浃江路)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西起已建黄山路小浃江路交叉口,向东跨越王家溪进水河、王家溪出水河,经现状通途路,穿越平风岭,跨越沿山大河、沿山大河支流,经规划新安江路、现状渤海路,在富春江路口与现状黄山路接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道路全长约5.5Km,设置桥梁5座,隧道1座,箱涵2道。隧道(穿越平风岭段)以西标准路段红线宽44m,隧道以东标准横断面宽55m。
项目概算:约120000万元
招标范围:勘察、方案设计、初步(含扩初及概算)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标段数:1
勘察设计费:约2645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为700万,设计费约为1945万。(预计成交额勘察费约280万元,设计费约1264万元)
勘察设计周期:总周期110日历天。其中:勘察及初设(含扩初):6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专业(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甲级的设计资质及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 (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勘察资质,或者两者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设计师: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专业(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甲级的设计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28日 08:30至2016年10月08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0万元。
5.2 在2016年10月14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10月14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10月15日 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10月15日 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或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主设计师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于开标日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在C级及以上(以开标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需取得《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8.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登记类型为年度登记(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及勘察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在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并在系统中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上述任何一项未满足要求的,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确认采用:综合评估法(二)的,有合格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分制评审、还评资信标、商务标,将投标人各自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按权重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仑区新碶宝山路317号(摩根国际大厦)1幢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傅渭贤
电话:0574-86879331
传真:0574-86861546
电子邮件:86879331@163.com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楼
邮编:315800
联系人:周晓杰
电话:0574-86781454
传真:0574-86781440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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