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美丽乡村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美丽乡村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三亚市吉阳区发展改革局以吉发改〔2016〕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三亚市吉阳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等。园建工程:主入口项目(游客接待中心建筑面积22.22平方米、主入口道路扩宽395平方米及围墙改造176平方米)、农家乐及配套工程(竹亭、门楼、大堂、厕所、绿化及水电安装)、文化站改造2530平方米、竹篱笆墙及形象墙(含原墙体拆除改造)、桥头广场及休闲广场1505平方米、桥头建筑250平方米、榕树广场及配套(含公厕)、环湖木栈道(景观亭、平台、栈道等)、生态停车位、主道路及两侧人行道13500平方米、海绵化边沟1225米等;绿化工程:一期区域内乔木灌木及环湖水生植物绿化工程;安装工程:道路配套给排水工程以及环湖路段电气照明工程。
2.3 招标范围:采用EPC方式进行本项目批复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招标。中标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设计施工运行协调、工程项目建设。
2.4 招标规模:2376.80万元。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130日历天,自监理发出开工令开始计算。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要求施工总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信誉要求:各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期内不良行为记录。
3.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已加入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
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至10月10日登陆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支付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二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三亚市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亚标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工
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88989368
电话:0898-88275788
信息来源: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tb.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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