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庄河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210283201609271366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庄河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庄发改[2016]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庄河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庄河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新华路一段75号
2.2工程内容:庄河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项目扩建总建筑面积13079平方米,其中扩建内科住院部建筑面积4818平方米,扩建外科住院部建筑面积8261平方米。
2.3 总投标额约1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庄河市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包括:项目建筑设计(含地下室);结构设计(含地下室);水暖电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锅炉房工程设计、变电所设计及配套工程设计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方案(包括效果图及概算)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等全部设计;并配合项目施工、咨询服务及现场指导。注:设计成果必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2.5项目周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5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提供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份的保险缴纳凭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无在处罚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至2016年10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 10 月 8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2日 9 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庄河市
地 址 : 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邮 编:116400
邮 编: 116400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 系 人: 赵文文
电 话:0411-89706348
电 话:0411-89716299
传 真:
传 真:0411-89716299
信息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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