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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一、金湖县自来水公司的金湖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已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拟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报名并参加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投标。
二.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
2.工程地点:金湖县清河路南侧、新民路西侧、城南干道北侧
3. 招标内容及服务范围:
本项目设计包含地质勘探、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房建施工图设计与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其中房建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安装(水、电、暖通、弱电、地源热泵和新风空调系统、智能化等)、装饰(室外以及室内装饰设计)、消防、人防等;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弱电、强电、雨污水、给水、路灯等各类管线、围墙与大门、传达室及配电房、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景观绿化、夜景亮化等。以上所有施工图如需进行二次设计,应一并设计(供电、燃气等相关需要专业资质进行二次设计的项目可由总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费用由总包单位承担,同时初设中予以综合考虑,预留相应管道位置等)。要求标注明确、节点详细,充分满足施工的需要,满足并达到施工深度标准。所有设计符合二级标准绿色建筑相关要求。
服务范围:包括不局限于金湖县城乡供水调度中心的地质勘探、可研报告、方案设计(设计、优化、定稿)(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规模:本项目预计占地约16.74亩(1116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万平米,其中裙楼约3000平方米,主楼约18000平方米 (本项目工程投资约5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绿地建设面积约6348平方米,约200万元。
4.设计周期:方案中标后优化方案设计25个日历日完成,初步设计在提交方案深化设计内容确定后25个日历日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扩初设计内容经确定后40个日历日完成。
5.招标控制价:140万元(包括不局限于地质勘探、可研报告、方案设计(设计、优化、定稿)(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咨询、竣工验收、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等所有后续配套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6.按设计进度安排付款:完成全部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后付合同价款的70%,主楼图纸审查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附属项目图纸设计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7. 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施工图审查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2015年度企业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三)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申请人若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单位分别提供相应资质)
(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职称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五)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六)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七)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八)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九)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身份证;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劳动合同、2.身份证、3. 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6年01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尽可能的提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打入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投标申请人转帐或电汇、网银时在备注上尽量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的工程名称,该保证金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不得转为其它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上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必须清晰,无法辨认导致评委判定为无效保证金的自行负责。若因申请人或银行问题造成保证金入帐迟缓,招标人概不负责)(提供(1)银行进帐单原件或电汇凭证、网银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组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十一)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注: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的,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开标后,首先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注:①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纸质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书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原件装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
②所涉及的原件须带到开标现场备查,没有提供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③任何一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④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的,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以上材料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部分的要求提供。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要求为准。
(二)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组成: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6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4)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 3 家中标侯选人。
(5)定标原则:①本工程采用百分制评标法,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详见评分标准)。若出现并列第一名情况,取两者技术标分高者中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均相同者,取设计费低者为中标人。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时,如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合理,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所在投标均被确定为无效或界定为废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1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其中2016年11月1日下午14:00—17:30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叁佰元。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工 051786985515。
六、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开标室(金湖西路188号),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及时间
(1)本工程招标信息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招投标网(http://www.haztb.gov.cn/)上发布。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督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九、招标人联系地址及电话:金湖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欣经理
十、招标代理人联系地址及电话: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金湖西路188号
联系人:朱工
电话:051786985515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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