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粤能榕设招字(2016)第001号
开标时间:2016-11-1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的编号为 粤能榕设招字(2016)第001号 (招标编号)的 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樟发改审批[2016]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 、汤洋村;
2.3.工程建设规模: 规划建设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全长约746. 45m ,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30m ,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 。沿线设置75m 桥梁一座,荷载为城市-A级,洪水频率50 年一遇 ;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6001.3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171.24 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技术设计(如有)、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5.2. 内容:工程设计: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照明、交通设施、给排水、综合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雨水、污水、给水、强电(含变压器)、弱电等管线,其中燃气仅作管位预留)、绿化、红绿信号灯、标线、标识牌等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专业工程的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6 年 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6 月。
2.7. 设计周期为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以上(含乙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执业资格或具备 道路和桥梁或路桥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设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月 11日至2016年 10 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9幢2层)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开户行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年 11 月 1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9幢2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4171.2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1.930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路18号,
邮编:350700;
电话:18505915223
联系人:黄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软件园D区29号楼,邮编:350001 ;
电话:13599099545
联系人:陈晓浩。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
帐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9010 5110 3001 0000 0103 91 。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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