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株洲市石峰大桥西匝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株洲市石峰大桥西匝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株洲市石峰大桥西匝道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人民政府以株政函[2016]3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并经株发改招[2016]77号文核准,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株洲市石峰大桥西匝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大桥西匝道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峰大桥西桥头A、B匝道桥梁、规划03路及规划13路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照明工程,滨江路西桥头匝道范围内的道路改扩建工程以及桥下公园景观绿化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总建设面积92376㎡,其中匝道桥面积2879㎡,道路部分面积16868㎡,桥下公园绿化72976㎡。本次估算总投资232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21.0万元。
2.4招标范围:
2.4.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技术要求工作所有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导线控制点、纵横断面测量、管线现状测量、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波速测试),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市政工程(含道路、桥梁、排水、景观、路灯、管线综合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及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2.5项目周期: 项目周期:勘察、设计同步进行,总工期为60日历天。
(1) 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2) 方案设计优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
(3)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优化后20天内;
(4)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30天内;
(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之日。
3.招标控制价
3.1本项目勘察费控制价设置以综合单价和总价的形式同时进行投标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控制价设置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设计费以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7321.0万元);参照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
3.2本项目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167.53万元。 工程勘察(含测量)费控制价为:23.9万元(综合单价240元/米,按57个孔,总长度850米计算;测量费固定价为3.50万元); 工程设计费控制价为:¥143.63万元。
3.3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单项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控制价中的任何一项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测量费报价均以固定价报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最终勘察、设计费以政府相关审计部门最终审定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4.2同时具备下列第(1)项和第(2)项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同时具备)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设计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桥梁工程同时具备)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道路桥梁或公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设计负责人兼任项目负责人;
4.4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注册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七部委30号令的相关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由投标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三套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牵头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6. 勘察设计费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勘察设计费补偿。
7. 资格审查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8.评标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号)制定,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9.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日上午9时整,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9.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4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31-28686070。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金城大厦8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273372233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招投标大厦10楼<天职国际>1102室
联 系 人:张琪
电 话:0731-22866566-7538 18867331760
传 真:0731-22866077
邮 箱:594795278@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