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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川河路、世纪路及曙光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川河路、世纪路及曙光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川河路、世纪路及曙光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长沙市雨花区发改局以雨花改投[2016]74号文、雨花改投[2016]75及雨花改投[2016]94号文号文批准建设,川河路的建设单位为长沙市雨花现代物流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世纪路和曙光南路西段的建设单位为长沙市雨花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沙市雨花区工务局。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川河路、世纪路及曙光南路西段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招 标 人:长沙市雨花区工务局;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雨花改投[2016]74号文、雨花改投[2016]75及雨花改投[2016]94号文号;
4、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1526万元,具体为:川河路(殡仪馆东入口-时代阳光大道)、曙光南路西段(木莲冲路-香樟路)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路幅宽度26米,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世纪路(圭白路-时代阳光大道)道路等级:城市支路,路幅宽度12米,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包括各阶段的报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管线综合、交通设施、景观及亮化设计。
8、设计工期: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其中:3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文件,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10月13日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0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7.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7.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
7.3.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3.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予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7.3.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3.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7.4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开标室,具体房间见二楼大屏幕。
3、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4 )、本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携带上述资料的同时,还须携带《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参加开标。 开标验证由行政监督人员和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九、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优惠率合理报价区间于开标前15天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将以长沙市雨花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文件为依据。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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