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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340县道剑斗新镇区路段(含剑斗东阳大桥、兴儒坪大桥)及相关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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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安溪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2000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18
详细介绍 安溪县340县道剑斗新镇区路段(含剑斗东阳大桥、兴儒坪大桥)及相关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340县道剑斗新镇区路段(含剑斗东阳大桥、兴儒坪大桥)及相关连接线工程,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泉发改审【2016】 36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安溪县白濑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移民安置领导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安溪县白濑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移民安置领导组综合协调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安溪县340县道剑斗新镇区路段(含剑斗东阳大桥、兴儒坪大桥)及相关连接线工程勘察设计 。
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全长约7000 米,包括县道340剑斗新镇区路段及相关连接线约5700米,其中约5000米采用二级公路双向四车道兼市政道路标准,路面宽度28米;另约700米,采用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面宽度8.5米;其中剑斗兴儒坪大桥(景观桥)跨白濑水库库区长约690米,桥宽24米,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兼市政道路标准;东阳大桥跨白濑水库库区桥长约610米,桥宽20米,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
建设地点:安溪县剑斗镇                             。
招标范围:可研、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施工招投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标段划分:  一个合同段       。
勘察设计周期:(1)工程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合同书签署后15天完成,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签定合同后45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文件)送审。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8份;
(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 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8份;
(4)审查后20天内,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3份(CAD图);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12份);
(6)征地拆迁图编绘:征地拆迁(1:2000)报批图应在初测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提供给招标人;征地拆迁图(1:500)初稿应在定测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提供给招标人,正式稿应在施工图审查后10天内提供给招标人。另须提供道路用地勘察定界技术报告书及电子版的用地边界坐标图等材料,配合招标人的规划选址和用地报批工作。
(7)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及刻录光盘2份。
(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 3 年;缺陷责任期 2 年。
目设计交工后10设计人还求完成验收完成后一一程)
(9)工程交工验收后7天内,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所有变更设计图纸8份和刻录光盘3套。
(10)招标人需要文件份数超出上述数量,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满足招标人要求,但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超出部分的出版费用。
3.  投标人资格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③持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⑤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过一条(含1条)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单个项目长度≥7公里)的勘察设计;
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过1座(含1座)以上二级公路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特大桥梁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且允许中 /  个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0 月13 日至 2016年 10 月18 日(星期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和工程交易登记卡,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 4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00 分至 09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三层开标室(地址:安溪城区二环路中国茶都西南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安溪县白濑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移民安置领导组综合协调办公室   
地址:安溪县剑斗镇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5905093265  
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电话:0595-26009875
传真:0595-26009875转609
联系人:小林
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三层开标室(地址:安溪城区二环路中国茶都西南侧)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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