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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珠玑镇灵潭乡村旅游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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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南雄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1229   平方米 工程投资 49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19
详细介绍 南雄市珠玑镇灵潭乡村旅游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南雄市兴雄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雄发改资【2016】130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南雄市珠玑镇灵潭乡村旅游服务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
5、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6、招标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餐饮住宿综合服务1至7号楼、体验区、展览区等;建设面积约1229.92平方米。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省扶贫资金及南雄市财政债劵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南雄市珠玑镇灵潭村
9、招标项目工期:6个月
10、计划总投资:本工程建设计划估算总投资490万元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进行截标前的投标人资格审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2.3、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2.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信息情况打印件(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的企业)。
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单位)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
2.5、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10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6、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必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3、投标人在报名时须委托报名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二份(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介绍信除外):
3.1、封面;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牵头人);
3.3、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
3.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
3.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有,已办理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
3.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单位);
3.8、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以及授权委托人必须取得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出具10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3.9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3.10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本项目报名时提供的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必须一致)。
介绍信写送交单位:“南雄市兴雄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投标人报名即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前期资料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指牵头人),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4、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其他要求:韶关地区以外的外地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单位)中标后须一个月内在韶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
6、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7、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及报纸查询:
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
②南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nx.gov.cn)、
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④民营经济报。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
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1日上午9:30~11:30,14:30~16:0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雄中路152号)
投标有关疑问书面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6日,上午12:00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
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法:
南雄市兴雄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朱工
0751-388762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谭工
电话: 0751-8162188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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