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韵城公园设计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1、工程名称:韵城公园
2、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工程规模:总估算造价约3800万元(投资额为暂估价,招标人不对该暂估价的调整负责,设计费基数按照南通市财政局审定概算中工程费用计算)。
(3)招标范围:韵城公园位于永达路北、工农北路西侧,面积约6.3公顷(最终以规划选址红线为准);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内地形处理、景观绿化、慢行系统、硬质铺装、园林小品、给排水、亮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5)设计周期:方案优化(中选后10天);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20天);施工图(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由于设计自身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则合同规定履约保证金中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每延误一天,中选单位按合同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委托单位支付违约金。
4、设计要求:
(1)符合生态园林城市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
(2)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满足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确保安全、经济。
(3)设计深度和质量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施工图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
(4)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市审图中心审查,并须按审查中心提出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
(5)设计单位必须承担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跟踪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要求设计单位自开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之前全过程派驻设计代表在现场处理问题,如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不到位影响工程顺利进展,则合同约定的全部现场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酌情减少支付现场服务费。服务不到位的,将影响该设计单位在我单位来年设计参选的资格。
(6)关于设计变更的考核:因设计单位的全部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应按该变更相应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10%向委托单位支付违约金(设计费扣完为止)。由于设计单位部分责任造成的设计变更,中选单位应按该变更相应工程造价的1—3%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并同意从合同设计费总额中予以抵销(设计费扣完为止)。
中选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后续现场服务),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在提交施工图时同步提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和技术咨询等一切工程费用均列入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市场询价。
5、招标流程:
(1)网上发布公告;(2)投标人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材料;(3)招标人组织资格审查,发布合格(结果)通知;(4)发布招标文件(含规划研究范围等);(5)组织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6、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及业绩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省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并在该工程中独立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3)拟派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市政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电气专业设计人员不少于1人(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现场设计代表不少于1人;其中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须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必须是省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其他设计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必须是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满足负责相关专业设计的执业资格,现场设计代表须为园林景观专业人员。
(4)其它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南通市建设系统发包的工程中未完设计项目不得超过3个;
②拟派项目组人员须为企业正式在编人员(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投标报名人须在2016年10 月 24 日 9:00-11: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至江苏省南通市跃龙南路228号南通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08室(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绿化事业部前期科)。对迟交的申请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上应清楚地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文件:
(1)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2)承诺函(详见附件三);
(3)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详见附件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组人员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组人员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企业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7)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2011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3000万元(或设计合同额或设计费结算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9)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否则无效(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
注:上述(1)至(9)项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4)至(9)项原件核对,否则可以不予认定。
报名投标单位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办理递交报名资料、领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设计招标、退还保证金等与招标有关的事务时,必须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办理。
10、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12、对于未中标合格方案的投标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排名第二名的投标单位3万元;排名第三名的投标单位2万元;其他合格的投标单位1万元。
补偿费不含在中标单位的设计费中,另行支付。
本工程招标条件的解释权属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跃龙南路228号
联系人:陈女士、王先生
电 话:0513-68553302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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