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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市民之家及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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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汉寿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5474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77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20
详细介绍 汉寿县市民之家及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汉寿县市民之家及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招标编号:TPPCG【2016】277              
备案编号:ZJZB-HS-(S)2016- 094
2.2建设单位: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3项目名称:汉寿县市民之家及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2.4建设地点:汉寿大道以西园坝路(行政路)以北交汇处;
2.5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5亩,总建筑面积为35474㎡,其中人防地下工程10000㎡。具体如下:市民之家建筑面积为29521㎡,其中人防地下工程10000㎡,进驻职能单位窗口47家,进驻服企业75家。档案馆建筑面积5953㎡,其中档案库房2445㎡,对外服务及档案业务用房等面积3508㎡。项目总投资约1.77亿元(其中市民之家1.52亿元,档案馆0.25亿元);
2.6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初勘、详勘、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勘察设计周期:
(1)工程勘察周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
(2)工程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评审通过后30天后出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出施工图;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注册土木(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师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前6个月)。拟配备项目班子其他主要成员(岩土勘察工程、建筑、结构、规划、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等专业)须配备齐全,专业负责人需有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业负责人同时兼顾。
3.4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办公楼、档案馆、政务中心、指挥中心等各种公共建筑),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提供施工图审图中心盖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图中心盖章的施工图,或业主证明为准; ②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2013年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办公楼,档案馆,政务中心,指挥中心等各种公共建筑),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提供施工图审图中心盖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图中心盖章的施工图,或业主证明为准。
3.5 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1月2 日17:00时。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汉寿县市民之家及档案馆建设勘察设计项目”,如未注明项目名称致使无法查询或带来其他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
开户帐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4.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5、报名方式、资格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从2016年 10 月 14 日~2016年 10 月 20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室(202室)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方案设计补偿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7.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即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资料
8.1资格审查时,省内企业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省外企业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参加:
①公告发出后开出的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项目勘察负责人的全国注册土木(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6年4月-9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证明;
⑥拟配备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岩土勘察工程、建筑、结构、规划、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等专业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相应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2016年4月-9月)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证明 ;
⑦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备案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资格审查时提交原件核查,其中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留原件一份,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公章,编制页码装订成册。
8.2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自行在《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5日10 时30分,地点为: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0.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省内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省外企业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1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854886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华
电  话:189756006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敏
电  话:0736-7229858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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