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姜山中学食堂扩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2016184 (发布时间:2016-07-15)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中学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姜山中学食堂扩建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2】50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000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26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限额设计,控制在2600万元内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姜山中学食堂扩建改造工程的设计总包,包括:初勘、详勘、方案、初步(含扩初)、施工图、后续配合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0日历天(含勘察),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由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②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若投标人在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③、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登记;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201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1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联合体投标1.项目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资格预审,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07月15日
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拟派主设计师的执业注册证书;拟派勘察负责人的执业注册证书;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须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证明;(如有)
联合体协议;(如有)
注:1、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8月05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中学
联系人:车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系人:陈静
电话:0574-83033570
信息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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