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发改许社[2016]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
工程规模: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设计
工期: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招标范围: 包括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119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方案为在消防支队特勤一中队的三层顶部加建一层,作为新的控制中心使用;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大数据平台项目,包括消防大数据云资源环境建设、消防大数据应用分析与展示、消防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3个部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建筑甲级]或者[综合类甲级]
财务要求:2013至2015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事故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建筑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建筑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工程师的技术职称;
(3)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4日 8:30 时至2016年10月18日 17:00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标网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0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2620室
联 系 人: 徐炯 周浩昊
电 话: 81960117/81960119
传 真: 81960084
电子邮件: GDBJHB@WXMETRO.NET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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