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民俗度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民俗度假项目已由洪泽相关部门(洪发改复[2016]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3 投标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拟选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6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变更手续须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C工程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8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组其他成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组成员职务须对应填写且不得相互兼职,项目技术负责人由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
3.9根据淮检发(2014)83号文件,投标申请人不再需要自行去检察机关办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事宜。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发送至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标候选人如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0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3.11关于联合体投标:
a.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b.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1日,每日上午 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 9 日9:00(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另单独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投标人须开标前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8 履约保证金
8.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再缴纳。
8.2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缴纳。
9 发布媒体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hawz/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http://www.hzztb.cn/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泽老子山镇龟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老子山镇
地 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号
邮编:223100
邮 编:223100
联系人:张兴政
联系 人:魏同飞
电 话:15189508198
电 话:13905231663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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