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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家园一期(阀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第二次)
和顺家园一期(阀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4】80号文批准建设,衡发改招【2016】137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地方财政补贴、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和顺家园一期(阀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人防设计招标(第二次)。
1.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1.3建设规模及概况:项目总面积为326699.54㎡,其中计容面积262860.35㎡,不计容面积地下人防、车库建筑面积63839.19㎡ (以具体审核后的面积为准)。
1.4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1.6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含审图时间)
(1)方案设计深化阶段:合同生效后7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定后18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审图:在初步设计审批后15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要求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委托方通过人防设计审查,以及现场技术服务直至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驻守工地的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简称境外,下同)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简称境内,下同)的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满足该项目要求的人防设计资质,并在近三年内主持过一个及以上同类型人防设计30000㎡以上的类似业绩,境外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
2.3境内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并且年龄60岁以下,境外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应的资格;
2.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境内企业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境外企业须提供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报名和开标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到场参与。
2.7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并保证人防设计不影响原主体建筑的使用功能,投标人报名时须出具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现场踏勘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持以下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衡阳市环城北路101号(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6楼设计科)进行投标报名,在证照核验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的方为有效)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注册证书
⑥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境外企业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⑦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设计图纸原件)
⑧承诺函
5.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技术资料费每套8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按(原)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2002年修订本)计取,优惠后的设计费低于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上限值35元/㎡(含审图费)。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8.2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专用帐户内。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8.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午17:00以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湘江流域治理来雁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 18274780327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解女士 胡先生
电 话:15197450128 18573418886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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