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中医院、精神病医院5个项目工程设计
一、招标条件
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中医院、精神病医院5个项目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和发改﹝2016﹞44号)、和发改﹝2016﹞45号)、和发改﹝2016﹞99号)、和发改﹝2015﹞47号)、和发改﹝2016﹞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 招标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 工程名称: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中医院、精神病医院5个项目工程设计。
4. 工程规模:
4.1 和平县城南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等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选址在阳明镇珊瑚路珊瑚加油站直入100米处,控制性指标:总建筑面积28134平方米,总投资6470万元,48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教学楼,包括普通及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等,建筑面积8837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包括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远程教育教室、卫生室、广播室等,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新建的宿舍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新建生活及后勤服务区,包括学校饭堂、公厕、门卫室等,建筑面积2657.3平方米。
4.2 和平县丰道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等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选址位于阳明镇丰道村,控制性指标:总建筑面积35087.5平方米,总投资8070万元,48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教学楼,包括普通及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等,建筑面积10778.5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包括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远程教育教室、卫生室、广播室等,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新建的宿舍楼,建筑面积18750平方米;新建生活及后勤服务区,包括学校饭堂、公厕、门卫室等,建筑面积2959平方米。
4.3 和丰中学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选址在阳明镇丰道村,控制性指标:总建筑面积47818.6平方米,总投资13000万元,60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教学楼,设置普通及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建筑面积5490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区,设置教学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讲学厅、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远程教育教室、卫生室、广播室、综合档案室、心理咨询室等,建筑面积11728.6平方米;新建的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5142.9平方米;新建生活及后勤服务区,包括学校饭堂、公厕、门卫室等,建筑面积5457.1平方米;新建学校运动场,包括田径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等,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校门、围墙、绿化工程、道路硬底化、校园文化建设等。
4.4 和平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明镇龙湖村。建设规模:控制性指标:总建筑面积9945平方米,总投资2748万元,共设床位133张。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中医药房、后勤保障楼以及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4.5 和平县精神病院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选址位于阳明镇雅水村。控制性指标: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总投资3984万元(其中土建安装2610万元,设备1374万元),设病床150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的门诊楼、住院楼、医技办公综合楼;新建附属配套工程,包括大门、围墙、给排水管网、院内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处理、绿化、路灯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购置医疗设备一批。
注:投标单位进行设计时,应结合实际用地面积和功能需求情况,可以对建筑功能及其对应的建筑面积作适当调整,但建议增加调整情况说明。
另外,中标后深化设计前,建设单位不排除对上述指标和功能需求做进一步调整。
5.设计服务内容:具体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按国家有关报告编制和设计规程规范的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6.设计周期:90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3.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东堤路国土局大楼一楼)。
3. 投标报名时即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若有),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和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②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③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④资料不齐的。
六、投标须知
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2. 投标人必须提交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须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转账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0月20日9:00至2016年10月26日16:30。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户 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账 号:44001747402053001992
3.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河源市检察院统一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7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东堤路国土局大楼十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平广播电视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hp.hyggzy.com/)”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78266
招标代理:深圳市首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13322926869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陈女士联系电话:0762-5612838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