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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科学城科学城大道中段、雁栖路北段和雁鸣路中段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衡山科学城科学城大道中段、雁栖路北段和雁鸣路中段建设项目设计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招【2016】150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业主为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衡山科学城科学城大道中段、雁栖路北段和雁鸣路中段建设项目设计。
1.2项目所在地: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
1.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1.4设计周期:100个日历天
(1)方案设计深化阶段:合同生效后20天内完成;
(2)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定后30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审批后50天内完成;
(4)施工后续服务阶段: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1.7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要求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的服务工作,提交合格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驻守工地的施工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近1年内须承担过1个类似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2.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资格。
2.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以报名当月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准)。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现场踏勘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以下证照原件和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于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衡阳市住建局设计科进行投标报名,在证照核验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⑥投标人的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技术资料费),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本项目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会和现场答疑交流会,时间另行通知。
六、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其他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设计补偿与解释说明。
七、设计费 以衡阳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定的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五天在网上公示。
八、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整。
8.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保证金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芙蓉中路支行帐 号:43001501061059887777
8.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两日下午17:00以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8.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8.5 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衡山科学城科学城大道中段、雁栖路北段和雁鸣路中段建设项目设计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以下网站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762409456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联 系 人:翟女士
电 话:13638445658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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