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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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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建瓯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0   亩 工程投资 3135.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28
详细介绍 建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闽泉宏【2016】招019号
开标时间:2016-11-23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建瓯市公安局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本项目编号:闽泉宏【2016】招019号
1. 招标条件
建瓯市公安局的建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建瓯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瓯发改审批【2015】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市财政配套,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建瓯市城南SN-B(20-22)地块,东侧邻中学建设用地、南侧为S204国道、西侧为水南八路、北侧为水南三路;
2.3.工程建设规模及概况: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约3135万元;建设用地面积约30亩,;容积率≦1;
1、新建建瓯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筑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9500平方米,总层数不超过10层,总建筑高度不得高于 50  米;
2、附属用房:
①市政行政服务分中心用房,
②市社会应急指挥中心用房,
③室内训练馆用房(单层建筑),
④市巡防处突备勤楼用房,
⑤门卫用房;
3、塑胶跑道,总长度不少于200米;
4、室外总体工程;
5、小区智能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6.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不含附属用房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7.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和人防工程、环境工程、室外总体工程、体育场、景观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勘察内容: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
2.8.勘察设计周期: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周期为60 日历天,60日历天勘察设计周期包含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具体阶段设计周期如下: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优化方案设计文件(含图纸、相关文件)及现场勘察工作;
(2) 初步设计阶段:优化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概算等)及正式地质勘察报告,中标人还应负责审批过程中业主、消防、规划、交通、建设等相关行政主管提出的修改、补充等设计工作及相应满足审批的施工图文件(该过程存在依程序、逐次审查修改),直至审批文件通过;
(3)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经招标人书面确定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中标人还应负责施工图在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
(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中标的设计单位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的约定承担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技术指导、现场配合等服务,时间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工程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3.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4日8时00分起至2016年10月28日23时59分止,登录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oztb.com)点击网页的招标公告中的“购买标书”按钮,根据网页提示购买并下载标书;网上购买和下载如有问题可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泉宏【2016】招019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勘察、设计服务费:取费为73万元,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地质勘察均包含在内(不含附属用房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费用按总费用包干,在合同履行中无论设计项目增减、设计范围增减或项目实际投资增减,勘察、设计费用均实行包干,不再调整。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o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公安局
地址:建瓯市铁井栏112号                      
电话:0599-3865923   
联系人:罗警官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瓯市瓯宁路216号3楼
电  话:0599-3728779、15806062560    
联系人:林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瓯市紫芝街46号(原建瓯一所对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3950101040029585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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