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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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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镇江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31
详细介绍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

(资格后审)
1、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的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已经镇发改社会发(2015)194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院内
(2)工程规模及内容:拟建筑面积约 7800 平方米
(3)工期(设计周期):按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5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及预算、施工图设计任务(包含拆除设计图纸)。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医疗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拆除设计图纸)及后续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单位资质等级: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甲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②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以上资质都需提供证书原件)。
(3)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c、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d、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f、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g、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h、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
i、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10月25日00:00至2016年10月31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投标保证金: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2 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10、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5,资信、实力及业绩10分,商务标35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审打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技术标(55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合理性评审,评委扣分时应详细写明缺陷内容,扣分要合理,技术标得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70%。统计技术标得分时,在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确保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要求的措施(6分)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安全性和合理性措施 (6分)
(3)每平方米钢筋含量和混凝土含量合理性措施 (6分)
(4)施工图设计经济性和合理性措施 (6分)
(5)建筑节能措施 (4分)
(6)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3分)
(7)拟投入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结构、资历等状况(5分)
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各专业确保2名以上(含2名)国家注册师(其中,建筑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电气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5分),少1名扣5分;
(8)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4分)
(9)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6分)
(10)设计过程中的服务承诺和合理化建议(4分)
(11)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后续保障;(5分)
 ①.后续保障措施(2分)
 ②.后续服务时限(3分)
在江苏省设有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需提供江苏省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并承诺遇到问题能4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决问题(3分)。在江苏省没有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承诺遇到问题能8小时内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场立刻解决问题(2分),(常设机构或办事机构不重复计分,最高得3分)。
2、资信、实力及业绩(10分)
(1)资信及实力情况(4分)
 ①.企业获得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具有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②.企业获得省级或以上级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称号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③.企业获得省级或以上级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④.企业获得省级或以上级 “优秀企业”称号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
(2)业绩(6分)
①.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部门颁发的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发证时间准。)
②.企业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0000m2以上的医院新建或医院改扩建项目设计的得2分,(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10000m2以上公共建筑勘察得1分。(需提供设计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④.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海绵专项设计合同原件)
3、商务标(35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为145万元。设计费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基本分30分,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5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评分细则说明:
1、近3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2、近5年内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认定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需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5、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6年10月25日00:00至2016年10月31日 24: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2、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3楼                    
联系人: 韦丽花                   
电  话: 0511-85030033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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