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04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工程已由象发改审批[2016]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目湾新城天安路与松兰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6980.02m2(约55.47亩),总建筑面积约64923.3m2
最高投标限价:554.9万元,本次招标类型为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设计方案,对于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但未中标的部分设计方案,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
项目总投资:项目投资估算约29945.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25206.61万元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100日历天,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5天、方案优化15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30天、施工图设计50天
设计质量: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招标范围: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初设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人防、装修、幕墙、电气、智能化、给排水、景观绿化、建筑夜景、室外配套、日照分析、节能等所有项目的设计(施工图中不允许出现“详见二次设计”,必须一步设计到位)】和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且人防工程甲级专业资质或建筑甲级行业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国家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8月29日17时3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开标时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勘察设计信用信息为准);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月15日至2016年 7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ggzyjy.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5、《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象山县丹城城站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和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账号:39-703001040012500
6.2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 日9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sbm.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联系人:孔利
电话:0574-65790718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象山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
电话:0574-65763707
信息来源: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sb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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