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装饰项目(装修设计)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6]招字第017-1号
开标时间:2016-11-1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正茂[ND-2016]招字第01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装饰项目(装修设计)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11]11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 ,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装饰项目(装修设计);
2.2.建设地点:蕉城区闽东中路;
2.3.工程建设规模:室内总面积约:11000平方米,共11层。
2.4.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 内容:包括消防、空调通风、电气、给排水、建筑智能化、室内装修装饰、档案室功能设计等专业工程的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 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 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c. 乙级及以上级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资质;
d. 二级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室内设计(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外省设计单位入闽参加工程设计投标的,须按相关的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向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登记,按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内容相关规定执行。
4. 获取招标文件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售标, 不采用 电子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6日9时00分至2016年10月30日17时00分(包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网银)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③或按照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④或银行保函形式⑤或投标保证保险。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但如果单位资质证书上没有注明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要求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招标文件购买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均须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设计收费按35万元包干计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蕉城区八一五中路11号政府大院,
邮编:352100;
联系电话:13950576086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
邮编: 352100 ;
联系电话:0593-2895000
联系人:小林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3-2915157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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