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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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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永泰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746   米 工程投资 6001.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0-02
详细介绍 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HXZ16621
开标时间:2016-11-22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编号为HXZ16621的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6]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汤洋村。
2.3.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工程,全长746. 45米,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3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时速40km/h。沿线设置75米桥梁一座,荷载为城市-A级,洪水频率50年一遇。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600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171.2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道路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路基土石方挡墙)、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施工全过程配合服务。
2.5.2.内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照明、交通设施、给排水、综合管线(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雨水、污水、给水、强电(含变压器)、弱电等管线,其中燃气仅作管位预留)、绿化、红绿信号灯、标线、标识牌等及配套附属设施等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照明、交通设施、给排水、综合管线、弱电及配套附属等专业工程。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6.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0 月 27 日至2016年 11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含立项、设计任务书、光盘),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条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4171.2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71.9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路18号,邮编:350700;
电  话:18505915223;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8,
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林木英、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开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9010511030010000010391
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南环东路商贸物流园段设计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9幢2层。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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