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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金谷至方溪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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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iafei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浙江  缙云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8610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07-22
详细介绍 缙云县金谷至方溪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缙云县金谷至方溪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缙发改投资[2016]1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缙云县金谷至方溪公路工程项目路线起点为金谷村,起点桩号K6+413,终点至方溪乡,终点桩号K15+023,全长8610米,其中K6+413~K13+190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桥梁工程740m/7(大桥540m/3、中桥200m/4),设置隧道4140m/2(短隧道100m/1、长隧道4040m/1);K13+190~K15+023段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该路段设置桥梁240m/2(大桥210m/1、中桥30m/1),设置短隧道1225m/2。

本次招标为1 个标段。

第1标段: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排水、防护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沿河栏杆、雨水管、污水管等管线及其他沿线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1)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20份;

(2)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20 天内对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各20份;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电子版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设计甲级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法定休假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收取编制费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5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席位费。

5.3  招标人定于 2016年8月5日9时30 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加;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镇迎晖路24号        地    址:缙云县城新区江滨巷17号301室

邮  编:321400                         邮    编:321400

联系人:潜利伟                         联系 人 :徐如锐

电  话:0578-3145058                   电   话:0578-3019189

传  真:0578-3134469                   传   真:0578-3311234

信息来源: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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