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祠堂路(泰山西路-泉源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祠堂路(泰山西路-泉源路)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天发改基[2016]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祠堂路(泰山西路-泉源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月塘生态新城内
2.3 工程概况:本项目南起泉源路,北至泰山西路,全长1243米,宽20米,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2141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895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及中标人服务范围:①本次招标的设计部分为实施性方案招标,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②施工招标的范围为完成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相关入湘企业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总承包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大专及以上学历;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和任职条件;
3.5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6年11月 1日至2016年 11月 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且前述投标人代表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11月 23日 9 时 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并委托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tb.net)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10.设计补偿费用
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所有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天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58号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10楼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731-229500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曾女士
电 话:0731-22291716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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