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上饶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装修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上饶市设计招字[2016 ]第30号
上饶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饶发改社会字【2015】120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装修设计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的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精神卫生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装修设计招标
2、招标单位: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以西,东都花园以北地块
4、工程规模:约7191.23平方米
5、本项目投资:约700万元
6、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其它设计图纸。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证件原件: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及中级及以上建筑专业职称。
5、业绩材料要求:近36个月企业设计过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700万元及以上(达到80%即可)的设计业绩材料。本业绩一律凭1种以上能证明设计单位经理的同一个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经图审备案的图纸)
6、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所有拟派人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四、设计周期: 20 天内完成所有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工作。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对设计深度的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当地规划建设部门对报批深度要求。
五、设计费用说明:
1、对于中标方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工程设计费为25万元(固定报价,不调整系数)(按发改委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算设计费)。招标人不提供未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七、申请地点和时间:
申请时间:2016年 7月14日至资格审查文件下载截止日止,采取网上报名的电子招投标方式。联系人:小徐17072126514
招标人: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
信息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rggzy.jian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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