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329国道育王至陈华段改建工程工可编制及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188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329国道育王至陈华段改建工程工可编制及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招标人):北仑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起点为鄞州区南外环东延与宝瞻公路交叉口,终点为北仑区陈华立交。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329国道本次建设全长约16.7公里,其中鄞州段2公里,北仑段14.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互通立交2座,大桥2座,中小桥13座。
项目概算:约11.4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勘察设计,其中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等)]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项目专用技术条款编制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招标标段数:1
计划工期:
(1)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并提交最终报批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5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并提交最终报批稿。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详勘、定测报告审查后1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最终稿;
(5)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8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10天内修改完善并提供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报批稿及工程量清单;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后,设计人应在10天内对勘察报告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专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7)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1)或(2)的资质单位:
(1)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同时具有工程咨询(公路)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公路行业(特大隧道)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公路或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1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级公路隧道工程的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1年7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可编制及勘察设计能力。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应具有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承担设计任务,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另外一项(或二项或三项)资质,承担相应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0.00元,售后不退。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2日 08:30至2016年11月07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进入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20万元。
5.2 在2016年11月18日 14: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按照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宁波北仑支行,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并经上述专户开户银行确认已在2016年11月18日 14:30前收入该专户。
上述专户收到投标保证金款项的,不开具“收款收据”。
5.3提交投标保证金办理转账或汇款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未注明“建设工程”或注明错误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4在2016年11月19日 14:30前,应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按如下路径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选中[网上报名]页签—>在{已报名项目列表}中选定对应项目,点击[绑定]按钮—>进入对应项目网上报名页面,找准{投标保证金提交及绑定情况}列表—>选定相应标段,对绑定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操作。
在2016年11月19日 14:30前,未成功操作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5.5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应当通过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登录【网上投标系统】选中[退还保证金申请]页签,按如下操作:
(1)在{已与项目绑定的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按规定可退还的投标保证金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
(2)在{尚未与项目绑定的也可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列表中,对已到达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且尚未与对应项目标段绑定的具体款项,如确定申请退还,请进行退还[申请]操作,确认、打印《退款申请书》(不需另行开具“收款收据”),向招投标中心保证金收退服务窗口办理退款手续。如退还申请操作成功,该款项将丧失投标保证金功效,请谨慎操作!
退还投标保证金,须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汇款人名称、金融机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账号”进行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 09:30,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候标区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经“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用评价等级未被评为D级。
8.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申请)文件制作工具【V5.0】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文件“关于印发《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中应当将《北仑区(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范V4.0》有关条款的操作规定作为要约邀请组成部分的摘要》的通知(仑招中【2013】11号)”。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综合评估法Ⅰ,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第一阶段评标,主要包括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审、投标人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初步及详细评审、投标人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打分等;第二阶段评标,主要包括投标人报价文件初步及详细评审、投标人报价文件评审及计算得分等】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2号C座303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郭灵芝
电话:0574-86825050
传真:0574-86838378
电子邮件:770329187@qq.com
招标人:北仑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A座1711室
邮编:315800
联系人:莫小国
电话:0574-86782745
传真:0574-86782754
信息来源: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http://www.bl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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