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衡阳县清江北路至怀邵衡铁路西渡货运站连接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清江北路至怀邵衡铁路西渡货运站连接线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招标人为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衡阳县清江北路至怀邵衡铁路西渡货运站连接线项目勘察设计
3、项目核准文号:蒸招标核查【2016】第123号
4、建设地点:衡阳县
5、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位于衡阳市衡阳县,全长2596米,其中船山西路---衡邵高速路段长约710米,规划路幅宽度46米;衡邵高速至怀邵衡铁路通道口长约1886米,规划路幅宽度3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交通设施、电力电信管网工程、桥涵工程、下穿衡邵高速立体交叉工程等。
6、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工期为60个日历天(含勘察时间,与设计同步进行),后续服务为整个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二年。
二、招标范围:
衡阳县清江北路至怀邵衡铁路西渡货运站连接线项目的勘察(含测量)、设计招标。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测量,提供合格的《初步勘察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勘察设计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人应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路或公路桥梁高级工程师资格,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拟任项目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近三年无违法记录(以报名当月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为准)。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资格审查。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1月7日~201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有效资质证书(副本);
⑤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勘察负责人执业证书;
⑥勘察设计人员近6个月内(2016年5月-2016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⑦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上查询页网址及当页彩色影印件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⑧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以上资料(①、②、⑥、⑧留原件;②、⑤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两套。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2招标文件600元/套(售后不退)。
9.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十、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即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至衡阳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10.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名:衡阳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4 3042 1001 0000 0221 331
10.3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阳县清江北路至怀邵衡铁路西渡货运站连接线项目勘察设计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一日下午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11.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4投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场准时参加投标。
十二、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十四、行政监督
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4-6789661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711124887
信息来源: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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