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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四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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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江苏  镇江市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185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00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1-14
详细介绍 镇江市四馆一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镇江市四馆一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总承包被镇发改社会发(2016)36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北邻四平山路,东靠马弯路,南望秀山路
(2)工程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约11.85万平方米,造价约10亿;
(3)工期(设计周期):按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 4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7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镇江市四馆一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及相关配套设施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相关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泛光照明专项设计、基坑围护专项设计、BIM 专项设计、勘察测绘)及涵盖上述设计内容的设计总包管理服务。本项目设计须满足国家绿色三星设计标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①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本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以上资质都需提供证书原件)。
(3)其他条件:
a、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e、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f、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设计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g、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设计补偿;
h、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i、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注:①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且组成联合体单位的个数为2个。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6年11月9日00:00至2016年11月14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标书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9、投标保证金:a.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缴纳方式为: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 ” 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 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10、评标方法和定标标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标45,商务标55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审打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1、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需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业绩奖项(20分)
a.投标人具有2013年01月01日以来签订的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以上文化类场馆项目(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中心等文化类场馆)的设计总承包业绩,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内容须能够体现对应的建筑规模、功能及设计总包工作内容,无原件的不得分。)
b.投标项目负责人2013年01月01日以来负责过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以上文化类场馆项目的设计业绩,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合同内容须能够体现对应的建筑规模、功能、项目负责人名单,无原件的不得分。)
c.公司奖项(2013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文化类场馆项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的公共建筑类设计奖项证书)(共4分,国家级4分,省部级2分,以证书原件为准)(奖项包括国家级或省部级勘察设计协会、建筑学会、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公共建筑类设计奖项,专业设计奖项不得分)
d.绿色建筑业绩(2013年01月01日以来类似文化类场馆项目获得过住建部颁发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得4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e.企业诚信(2013年01月01日以来获得过国家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共4分,国家级4分,省级2分,以证书原件为准)
(3)、报价得分(30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总设计费(含专项设计及总包管理)不超过3150万元。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得基本分10分,每下降1%的加1分,最多加20分。
评分细则说明:
1、认定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均以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所有原件需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设计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奖项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合同信用证书以工商部门授予诚信单位称号的时间范围为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定标方法: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1、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15%
第二次付款,方案报批通过后10日内,15%
第三次付款,初步设计完成后10日内,20%
第四次付款,桩基施工图完成后10日内,10%
第五次付款,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审查合格后支付,30%
第六次付款,结构封顶后10日内,5%
第七次付款,竣工验收后10日内,5%
1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6年11月9日00:00至2016年11月14日 24:00 。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3、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5032867)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路2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丁卯兴泽路12号(华港科技园)6号楼3楼
联系人:朱工                  
联系人: 韦丽花
电  话:0511-80850122           
电  话: 0511-85030033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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