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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分校勘察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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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惠安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8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400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1-18
详细介绍 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分校勘察设计

招标编号:35052016082
开标时间:2016-12-07
所属行业:工程勘察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惠安县教育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安县教育局 的编号为35052016082的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分校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16] 4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惠安县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上级补助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分校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惠安县螺城镇新霞社区、螺阳镇霞光村      ;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26666平方米(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18000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状况详见用地红线图(地形图)。
2.4. 投资总额:总投资额4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福建省示范小学的标准为基础进行建设,设置36个教学班(每班45人)。拟建设教学楼、综合楼、办公综合楼、多功能体育馆(以篮球为主)、教工宿舍楼及食堂、250M标准环形塑胶跑道(设置观众看台、主席台和旗台)、大门、接送广场、围墙、景观绿化及附属配套设施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岩土工程勘察:根据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根据《关于非我省注册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11]7号)文件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福建省应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为此,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任一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①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
②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备注:与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投标人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拟投标人可于2016年11月14日8:00至2016年11月18日17:30(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还应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6.4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件;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的龙头企业,其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能够在福建省工程建设交易网(网址:www.fjjsjy.com)查询确认;采用年度保证金的,投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 年 12月07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工程的设计费计算办法:总投资额暂定4000万元,设计费计取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下降30 %计取设计费,设计费估算价:93.45万元。
8.2.本工程的勘察费计算办法:地质勘察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已满足设计条件标准的钻孔数量和深度施工,勘察费按人民币1800元/每孔包干计取。(工程勘察工程量的确认:以招标人代表现场确认的勘察工程量为准。此费用已包含工程勘察过程及成果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惠安县教育局;
地址:惠安县,邮编: 362000 ;
电话:欧先生    
联系人:15980052830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路盛达广场B幢1601室,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22287183传真:0595—22287175    ;
联系人:吴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157300100100214423;
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
监督部门:惠安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惠安县住建局建设股 电话:0595-87382238)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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