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庄河市体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编号: 210283201611151431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河市体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庄河市体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庄发改[2016]10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庄河市体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打路和规划锦绣大街交叉口处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054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其中:
1、综合运动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场、网球场、壁球场、羽毛球场等,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2、体育场包括400米标准跑道、半遮式5000名观众看台,标准草坪足球场及竞赛管理用房等,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
3、室外设置网球场、笼式足球场2420平方米,篮排球场2000平方米,配套服务的停车场10000平方米。(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
2.3投标额:本项目设计约230万元
2.4招标范围:庄河市体育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含公示期工程)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至少提供2016年9月份至2016年11月份所在本企业缴纳的劳动保险凭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外埠企业(辽宁省以外)开标前需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工程官方网站系指由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为主办单位(所有者)的网站或《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的发布媒介。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11月17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8日13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邮 编:116400
联 系 人:韩晓涛
电 话:156409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瑞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庄河市新华街道
邮 编:116400
联 系 人:王聪
电 话:0411-89816088
传 真:0411-89816088
电子邮件:1262977630@qq.com
信息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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