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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同心桥至液化气站和南门至林屯相关连接线、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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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福建  政和县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861    工程投资 10874.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1-22
详细介绍 政和县同心桥至液化气站和南门至林屯相关连接线、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招标编号:2016122
开标时间:2016-12-1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政和县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同心桥至液化气站和南门至林屯相关连接线、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科【2015】23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政和县同心桥至液化气站和南门至林屯相关连接线、工程勘探、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政和县良种场;
2.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政和县同心大桥-液化气站连接线工程
同心大桥~液化气站连接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北起同心大桥西桥头,道路线形沿着龙潭溪西岸布置,终点约在液化气站与新建S302省道相接,总长约1241.8米,宽度18米,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次干路设计,设计车速30Km/h。
②政和县南门-林屯连接线工程
南门~林屯连接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北起南小路,向南至规划南七路,再向东跨越龙潭溪与S302省道相接。全线总长约1524.35米。起点南门小学至至南七路段长约1278米,红线宽25米;南七路段长约246米,其中跨林屯溪大桥长约130米(桥梁按葵拱方案估算),红线宽20米。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
③南三路工程
南三路大致呈东西走向,东起南七路(新老南庄交接口),西接至同心大桥~液化气站连接线,全线总长约861.32米,其中跨林屯溪大桥长约110米(桥梁按葵拱方案估算),红线宽20米,双向四车道,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
2.5.投资总额:工程投资约8818.05万元,总投资约10874.37万元;
2.6.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招标;
2.7.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招标范围:政和县同心桥至液化气站和南门至林屯相关连接线工程勘探、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及工程期间的其他相关服务)。
2.7.2内容:道路工程(路基、路面),交通工程(标志、标线),桥梁工程,土方工程(土石方、边坡防护),管线工程(给水、雨水、污水、通讯、电力、照明、天然气等)附属工程(照明、绿化等)。
2.7.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建设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7.4勘察设计周期:①方案设计及优化:从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经优化调整的方案设计文件、完整的工程概算文件;
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工作,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勘察报告经审查合格后10天内提交工程勘察报告。
③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经甲方批准后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④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含电子版)。
⑤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合同签订后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⑥在各阶段的设计工作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在不影响设计时间要求的前提下交叉或同步地进行各阶段的工程勘察并提交勘察成果审稿。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独立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或工程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设计的投资额在伍仟万元以上的项目(一个以上含一个),设计专业为市政相关专业;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且尚未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10日内,登录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fjjs.gov.cn),通过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使用方法见系统登录首页“数字证书使用指南”),登记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信息、在闽分支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和项目信息。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月16 日至2016年  11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另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勘察设计企业可以采用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函一起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  12日9时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报价下浮率K=10%
投标人设计费报价=各设计项目工程造价的2%×90%
注:设计费用包括了从勘察、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全过程设计、设计概算编制、设计变更、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所有费用(各项均含审查费用)。
本工程不计取其他设计勘察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铁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政和县广场万得酒店五楼
电  话:18065762829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建顺昌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电  话:18965392966;   
联系人: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政和支行;
账    号:3500 1677 7070 5250 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9--3320966
监管部门: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   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电    话:0599-3321767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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