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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小城镇综合整治设计服务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提升小城镇生活品位,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设计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现将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单位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设计单位企业,均可参加报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4、具有市政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设计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风景园林类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拟派各专业(建筑、园林、市政)负责人应为中级工程师。
7、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及以上景观环境综合整治类设计项目或城镇景观改造类设计项目,设计费在100万以上,且该设计项目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主持设计。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为风景园林或建筑专业设计单位。
二、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2日(机关工作时间)。
三、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12月5日9:00-17:00(机关工作时间),逾期送达无效。
递交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6)室。
四、报名资料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供应商为单独法人的:
1、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设计单位报名基本情况表(请在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5、建筑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6、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7、市政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8、自2016年10月8日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9、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建筑、园林、市政)负责人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提供设计单位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设计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建筑、园林、市政)负责人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
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小城镇综合整治设计获奖证明等;
13、本单位2015年财务报表;
14、本单位2015年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
1、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设计单位报名基本情况表(请在中心网站下载);
2、联合体双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体双方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4、联合体双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5、建筑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6、风景园林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7、市政设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8、联合体双方的自2016年10月8日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9、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建筑、园林、市政)负责人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提供设计单位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设计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建筑、园林、市政)负责人近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
11、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小城镇综合整治设计获奖证明等;
13、联合体参加报名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14、联合体双方的2015年财务报表;
15、联合体双方的2015年国地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6、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应装订成册(否则由此造成的如资料散失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对资料的完整性负责,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资料的审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诸暨市小城镇综合整治设计单位征集遵循自愿报名、择优入选的原则。在收到报名资料后,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考察组。首先对供应商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再对供应商及设计团队进行实地考察。经审查考察后,确定设计服务供应商名单。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且在考察调研、座谈评审、修改汇报等时候必须到场。
六、联系方式
业主联系人:郑颖宋 联系电话:0575-89093250
中心联系人:姚震华 联系电话:0575-87253017
诸暨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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