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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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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五华县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45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1608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02
详细介绍 五华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6-4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经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6]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招标人)为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除中央、省专项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五华县水寨镇黄井村咸水坜安置区。
2.2建设规模:42.86亩土石方平整;建设保障性住房500套,设计六层五栋,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安置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参考价:约16080万元。
2.4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
2.6建安承包方式:按实结算下浮5%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2.8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①具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③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④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
3.3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3.4拟派施工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C证);
3.5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6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7信誉要求: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具有信用良好等级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3.9投标人拟派人员(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如为省内企业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t来人报名(如下):
4.1 考虑到本项目工程复杂性,请潜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自行到现场进行了解情况(联合体的各方成员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失磁无效)、联合体主体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了解具体情况并由代理机构核查资料登记,由招标人出具了解情况证明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地点:五华县房管局三楼办公室。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4.2.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4.2.3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
4.2.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施工方);
4.2.5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专职安全员证书(建安C证)复印件;
4.2.6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专职安全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即2016年8月、9月、10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证明)复印件;
4.2.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分别出具)
4.2.8在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提供);(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
4.2.9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投标)原件(见附件1);
4.2.10了解情况证明文件原件(附件2)。
4.2.11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4.2款(1)~(11)项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由投标人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亲自持各自本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交原件核对(4.2.11项资料除外,如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不需要原件核查,以扫描二维码为准)。
4.3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9: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6年11月25日16:1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5、招标文件的获取 t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人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时前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房地产管理局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县城华兴中路335号
联系人: 温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362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8925072927
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4431116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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