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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涌路(聚元路-石龙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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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东  佛山市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634   米 工程投资 4449.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1-25
详细介绍 深涌路(聚元路-石龙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深涌路(聚元路-石龙南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深涌路(聚元路-石龙南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南海区桂城街道,位于佛平路南侧,桂平路北侧,石龙路西侧,聚元路东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聚元路,向东止石龙南路,全长633.988M,为新建道路。本项目规划红线宽度为30m,本设计路幅宽度按规划30m 布置。本路段主线采用双向4 车道,设计时速为30km/h,为城市次干路。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总投资估算4449.80 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3372.35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8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提交进行深化设计后的方案成果。
(2)深化设计的方案成果通过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地质勘查报告。
(3)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蓝图6份、CAD(可编辑)及PDF格式文件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以进行施工图审核。
(4)施工图审核完成后 5 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并提交施工图修编蓝图15份、CAD(可编辑)、PDF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一份。
(5)中标人还须提供效果图(鸟瞰与平视图)。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工程勘察(含地质钻探、测量、物探)、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和造价概算)、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
招标规模:本工程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聚元路,向东止石龙南路,全长633.988M,为新建道路。
设计费的投标费率上限价及投标最高限价:设计费投标费率上限为:2.46%,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2.79万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4.2.1款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超过2个。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要求:
4.4.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总投资金额为3600万元或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牵头人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路桥工程专业(或道桥工程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市政道路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5月至2016 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并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人户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收款人账号:44501501040001456;③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叠南支行;④款项来源:深涌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费;⑤缴费金额:300元(售后不退)。备注: “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必须填写,则填写“桂城街道”。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一样。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发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6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人员的相关证件;
(4)业绩证明材料;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原件须用文件袋包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收取上述原件时不对原件数量进行检查。不入围投标人的原件将不拆封并退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只对入围投标人及候补投标人的原件数量进行核查。
7.2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上 午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7.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平洲培德路)。
7.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7.5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要求:
7.5.1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资料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注: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则可不委派授权委托人)
7.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可根据《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评定标暂行办法》(佛府办〔2015〕2号)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如选择到场出席开标会议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携带到场,开标前对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0.3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的信用等级为准;如果同时具备多个资质的非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会上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候补入围投标人时采用的信用等级以其在该项目投标中使用的资质分别对应的信用等级中较低的信用等级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陈彩凤
联系电话:0757-86796532
联系电话:0757-86361691
传真号码:0757-86368680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信息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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