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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大伦镇圩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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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北流市 工程类别 监理&项目管理总承包
工程规模 0    工程投资 4082.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1-30
详细介绍 北流市大伦镇圩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BLZC2016-G8-14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流市大伦镇圩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北流市发改局以(北发改规字 [2016]2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流市大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北流市大伦镇圩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BLZC2016-G8-1417
建设地点:北流市大伦镇
建设规模:项目整治改造范围含大兴路、朝阳路、桂东路、农贸路、城中东路、河东中路、河东北路、城中路、德兴路、江滨路、沿江路共12处街道的整治改造。项目包括异地新建住房项目、原址改建项目。整治改造内容为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改造和配套设施的完善,其中:①改造石化道路:3272m,②改造排水沟:3272m。③改造排污沟:3272m。④人行道改造:2200m。⑤绿化种植:3272m。⑥路灯:179盏。⑦街道亮化:59176㎡。⑧旧住宅修缮:624户。直接受益住户1321户。
合同估算价:约408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0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底前。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及施工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内容:包括北流市大伦镇圩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北流市大伦镇圩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5各投标人拟对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持卡人员身份必须“一卡一身份”(即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建筑诚信卡姓名均为三个不同姓名的持卡人,且每张诚信卡不能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身份)。
3.2.6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诚信卡处在“启用”状态)及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出具的《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提交复印件)参与投标报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查《建筑企业诚信核查表》原件。
3.3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或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 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进行现场报名。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联合体协议书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代理员:孔繁强(建筑诚信卡号:063406),联系电话:0775-633089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地点为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按完成工程量周期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ylctc.com
10.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流市公共资源交中心 0775-6393070
地址: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0775-6225485
北流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5-6238403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流市大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流市大伦镇
联 系 人:卢荣华
电 话:139775261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流市丰顺路39号
联 系 人:孔繁强
电 话:0775-633089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流支行
账 号:45001664145050704927

信息来源:广西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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