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朋虹街延伸工程(万虹路至滨江路段)市政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泉建招字[2016]165号的朋虹街延伸工程(万虹路至滨江路段)市政工程设计招标 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16]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朋虹街延伸工程(万虹路至滨江路段)市政工程设计招标;
2.2. 建设地点: 洛江区双阳街道 ;
2.3.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洛江区双阳街道,线路走向以万虹路交叉路口为起点,滨江路为终点,新增用地面积约125亩,道路全长约1.8km(其中隧道长约0.75 km),路宽52m,时速60km/h,为城市主干道,现阶段道路主路机动车道为双向四车道,道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建安投资约2亿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5.2. 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隧道、涵洞、雨水、污水、给水、电力、电信、照明、交通、绿化工程等的工程设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7 年 6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道路总长度2km及以上(其中隧道长度不少于0.75 km)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30日8:00至 2016年12月5日18:00(北京时间)。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
帐 号: 152710152200001448 。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165)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6.2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并提供原件核对。
6.3未能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6年12月23日8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投标文件接收处。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50% 计取,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 2 亿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293.31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洛江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河市梧宅标准厂房2栋401
电话: 13505025557
联系人:庄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1102室 ,
电话: 18160961681
联系人:小苏
监管部门: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5-28105509
信息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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