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的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衡阳高新区,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衡阳高新区
3、项目概况:
3.1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衡阳高新区的陆家新区,东临蒸潭路、西临杨柳西路、南临曙光路。
3.2规划设计条件要点
(1)规划总用地面积239428平米,其中建设用地200609.85平方米,代征道路和绿化用地面积:38818.15平方米;
(2)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高度100米以下。
4、资金来源:自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规划单体设计,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有关技术资料。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或票据);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须为公司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及查询网址及密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七万平方米以上且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设计。类似设计经验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已实施审查合格的相关项目施工图纸(盖章齐全);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时间期限为近三年,以合同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提供近三年内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8、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647 088 865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衡阳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阳国际会展中心设计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或其他名义提交。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
①公告之日起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证副本原件)、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或票据)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筑师资质证书原件。
⑤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七万平方米以上且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设计。类似设计经验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已实施审查合格的相关项目施工图纸(盖章齐全);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时间期限为近三年以合同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⑥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并须提交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到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勘察设计科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下午3:00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规定以不署名的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资格审查及开标到场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须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和开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设计补偿: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联 系 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5874799952
招标代理: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邮政编码:421001
联 系 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734-8439857
传 真:0734-8439867
邮箱地址:747533170@qq.com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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