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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融水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拘留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 发布时间: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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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广西  融水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164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05
详细介绍 关于融水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拘留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项目编号:GXZB2016-G3-0010-GSYB)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融水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拘留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已由 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规划[2013]89号、融发改规划[2013]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融水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拘留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GXZB2016-G3-0010-GSYB
建设地点:融水镇新国村古选屯蝴蝶翅岭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400㎡,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所总建筑面积为15000 m?,包括特殊病犯监区及病房、业务技术用房、特殊病犯人员活动区、羽毛球场和篮球场、停车场、供配电、给排水、弱电等;拘留所: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400 m?,包括业务技术用房、监舍、被拘留人员劳动区、停车场、体能训练场、道路、安全隔离带、绿化、供配电、给排水、弱电等配套设施。
设计周期要求: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且招标人向设计人提供完整的基础资料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报批设计方案成果文件送审稿;在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批准且招标人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概算)成果文件送审稿;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送审稿(在各设计阶段,提供相应阶段的绿色建筑技术服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阶段的绿色建筑技术服务,并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以及施工配合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评审。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结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结构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组相关人员须满足设计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方案设计补偿:本项目无方案设计补偿。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须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工作日),每日9: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 及下列有效材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且授权委托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学历证复印件、2016年5月-10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结构技术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学历证复印件、2016年5月-10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提供由企业营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为公告期内)。
注: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方可接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于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工作日),每日9:00 时至16:00 时到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lzzb.com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融水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县拱城街25号
邮 编: 545300
联 系 人: 龙主任
电 话: 0772-512210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45号百色大厦T2-6A室
邮 编: 530023
联 系 人: 覃芬
电 话: 0771-5678503
传 真: 0771-5678503

信息来源: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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