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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44、S214衡东碰塘-衡南川口-珠晖酃湖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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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湖南  衡阳 工程类别 市政&公路
工程规模 62343   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11
详细介绍 S344、S214衡东碰塘-衡南川口-珠晖酃湖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44、S214衡东碰塘-衡南川口-珠晖酃湖公路改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衡发改招【2016】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十三五”省补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衡南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S344、S214衡东碰塘-衡南川口-珠晖酃湖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珠晖区、衡南县、衡东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衡东县碰塘,全长62.343公里。项目起点与G240(X001桩号K15+920处)成T型交叉,经川口、花桥、洪山、泉溪,终点位于衡阳市珠晖区酃湖,酃湖路与衡茶路交叉口处。其中,S214段起点位于衡东县碰塘,起点与G240(X001桩号K15+920处)成T型交叉,经衡南县川口乡,终于衡南县花桥,终点处与S344成T型交叉;S344段起点位于衡南县花桥镇北部,起点与S214成T型交叉,经川口、泉溪,止于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乡,酃湖路与衡茶路交叉口处,与衡茶路成T型交叉。本项目S214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S344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
全线拟采用二级公路标准,S344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衡阳酃湖-衡南泉溪路基宽度为15m,衡南泉溪-衡南花桥段路基宽度为12m;S214衡南花桥-衡东碰塘段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
全线共设置大桥2座:泉溪大桥坐落于衡南县泉溪镇,全长约300米;洪山庙跨京港澳大桥坐落于衡南县洪山镇,全长约150米;中小桥约22座、涵洞约204道。
2.4、勘察设计周期: 60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设2个标段,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S344、S214线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S344、S214衡东碰塘-衡南川口-珠晖酃湖公路改建工程,全长约61.893公里(不含两座大桥)勘察设计、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采用二级公路标准,S344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衡阳酃湖-衡南泉溪路基宽度为15m,衡南泉溪-衡南花桥段路基宽度为12m;S214衡南花桥-衡东碰塘段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为8.5m。
第二标段为:S344、S214线泉溪大桥、洪山庙跨京港澳大桥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泉溪大桥等两座桥梁的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泉溪大桥坐落于衡南县泉溪镇,全长约300米,桥宽16米,桥梁荷载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洪山庙跨京港澳大桥坐落于衡南县洪山镇,全长约150米。桥宽15米,桥梁荷载采用一级公路标准。
2.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4.5亿元;该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约9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S344、S214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长度不小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③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长度不小于3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④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连续6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当月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⑦与甲方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S344、S214线泉溪大桥等两座桥梁勘察设计;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
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长度1座单孔跨径100m(含100m)以上大桥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上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③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路桥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长度1座单孔跨径100m(含100m)以上大桥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④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连续6个月已缴纳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根据投标人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公告当月起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⑥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⑦与甲方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汇款或汇兑的方式,在2016年12月11日 17:00  前汇至指定账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投标人报名无效;未中标投标人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返回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账户资料如下: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开户名称:衡南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
开户银行:建行湖南省衡阳市衡南支行
开户账号:4300 1558 3640 5250 1963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7 日至2016年 12 月 11 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分至4: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 (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③勘察资质、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⑤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入湘登记证》;⑥设计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的人员社保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⑦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⑧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⑨投标单位拟配备的本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类似工程资料;⑩与甲方签订诚信承诺书(①、④、⑩留原件,②、③、⑤、⑥、⑦、⑧、⑨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南县建设工程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衡南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二楼)办理相关手续报名,以上资料备两套,一套存备案单位,一套报名,复印件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概不接受。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12月28日 9 时30分,地点为:衡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南县云集镇云集大道住建局西侧二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事宜
8.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时间。
8.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衡南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衡南县云集镇清泉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7478031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11号金玛园住宅小区1-2层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13017162281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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