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梧州市拘留所设计-施工总承包(KWDZ3G201639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拘留所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梧发改投资[2016]4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梧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梧州市平浪变电站东南面看守所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000㎡,建筑面积约4546㎡。
合同估算价:172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55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12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430 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委托审计公司(需要时)审定)、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施工单位和 1 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施工单位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应就联合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进行现场刷卡报名。
报名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红岭大厦)8楼。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774-3827499。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设计单位三证合一的除外)、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以上资料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5日~2016年12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 时至5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报名回执原件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红岭大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红岭大厦)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按合同约定执行 。
进度款支付方式:当预付款被已完工程量抵扣完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10.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广仁路19号 地 址: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14幢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 系 人:曾小姐
电 话:0774-2023302 电 话:0774-2810068
11交易服务单位: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3825288
信息来源:广西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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