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耒阳市富民东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耒阳市富民东路工程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经开字(20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耒阳市富民东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耒阳市富民东路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耒发改经开字(2016)8号
3、建设地点:耒阳市富民东路
4、项目概况:
耒阳市富民东路起点为G107(神农大道),终点为耒水大道,路线长度约3348m,红线宽度54m,设计时速60km/h,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亿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自筹
7、设计周期:
7.1设计周期(含地勘):合同生效后1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评审完成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进度及后续服务应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8、招标范围:
8.1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要求的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8.2设计部分招标范围:编制项目的路基、路面、附属结构物、排水(雨、污分流)、交通设施、景观绿化及亮化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以及项目建设期间后续服务工作(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一个长度大于或等于3km的城市主干路(含)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的设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2.4项目负责人(由设计专业负责人兼任,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岩土分项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 14 日16: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日期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耒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
开 户 行:耒阳市建行蓝天分理处
账 号:43001580564050000494
3.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耒阳市富民东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记名投票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2月 8 日~2016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投标申请人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③设计、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④投标人近五年内(201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承担过一个长度大于或等于3km的城市主干路(含)以上等级的市政道路的设计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⑤项目负责人、岩土分项负责人职称证书且提供身份证、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⑥设计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岩土分项负责人)、
⑦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盖银行营业章),转帐须到户,留开发区财政分局到账证明、(①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到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 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将被拒绝。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5.5 签订合同只能与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中标单位签订,勘察设计费必须汇入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
六、设计补偿费
6.1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6.2 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6.3 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二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耒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4319908(耒阳市经济开发区)。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东二路北段1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734-4222252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1楼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8674771167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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