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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市民之家(三馆三中心)工程建设设计项目
汉寿县市民之家(三馆三中心)工程建设设计项目 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6]279号文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拨款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定对该项目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汉寿县市民之家(三馆三中心)工程建设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CDJZHS[2016]073
备案编号:ZJZB-HS-(S)2016-119
3、建设地点:汉寿大道以西园坝路(行政路)以北交汇处:(具体位置图以及用地平面图附后);
4、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包含“三馆三中心”等六大功能,即政务中心、智慧城市信息中心、规划展示中心和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定址在汉寿大道以西、经十四路以东、行政路以北、纬三十四路以南之间的62.5亩地块,整体规划布局,整体设计建设。该项目总体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9973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设计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景观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工程设计及配合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
6、技术评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7、建设规模:规划用地62.5亩,总建筑面积59973平方米;
8、设计费上限价为(人民币):768.4万元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市政工程(道路工程、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专业负责人需有具备高级工程师或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注册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须提供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个人查询单(查询单必须盖社保部门公章,缴费有效时间段为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前6个月(2016年6月—11月))。拟配备项目班子其他主要成员(岩土勘察工程、建筑、结构、规划、给排水、电气、暖通、园林等专业)须配备齐全,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业负贵人同时兼顾。
4、业绩要求:
(l)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曰止)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办公楼、档案馆、政务中心、指挥中心等各种公共建筑)。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提供施工图审图中心盖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图中心盖章的施工图,或业主证明为准;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2013年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办公楼,档案馆,政务中心,指挥中心等各种公共建筑),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提供施工图审图中心盖章的图纸,或业主证明。时间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审图中心盖章的施工图,或业主证明为准。
5、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17:00时。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汉寿县“三馆三中心”工程建设设计项目”,如未注明项目名称致使无法查询或带来其他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寿支行
开户帐号:4300 1560 0680 5250 3163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四、方案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给予补偿,补偿方案为进入前第一名补偿12万;第二名补偿10万;第三名补偿8万;第四名补偿5万;第五名补偿5万(如果设计施工图中标的,补偿费则冲抵设计费)。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获取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8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人代表或设计负责人(总工程师)于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另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编制页码装订成册)到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卫生局三楼)业务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整,售后不退。
资料原件:
①单位介绍信;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⑤设计总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的简历、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最近六个月的缴费证明2016年6月-11月)及近三年内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证明(业绩证明需提供勘察合同原件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业主证明。时间以勘察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为准)。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补充形式,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2017年1月6日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疑问送交(或传真) 汉寿县龙阳镇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汉寿县建设局办公楼四楼)。(FAX:0736-2856016)
招标代理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 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一)(原汉寿县卫生局)。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如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如是授权代理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汉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rec.hanshou.gov.cn)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854886。
十、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十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招标人:汉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
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0)13327360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龙阳镇城南社区辰阳中路322号(建设局院内)
联 系 人: 肖啸
联系电话: 0736-2856016
传 真: 0736-2856016
信息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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