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李沧区大村河汇水分区黑龙江路两侧绿地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6/12/12
项目名称: 李沧区大村河汇水分区黑龙江路两侧绿地改造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 黑龙江路城阳区区界至金水路段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80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6】317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3702130051434652016stE040967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0213201612059906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39971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秦峰、王菲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5966519-802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6800万元;项目地址位于黑龙江路城阳区区界至金水路段;建设内容为对李沧区大村河汇水分区黑龙江路两侧绿地进行景观及海绵改造。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设计费15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信息来源: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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