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江苏省边防总队驻宁部队干部住房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省边防总队驻宁部队干部住房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边后营【2014】11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边防总队后勤部,建设资金为按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寓住房项目管理渠道分别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后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苏省边防总队驻宁部队干部住房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2.2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创园天旺路以北、沧麒路以东。
2.3建设规模:江苏省南京市麒麟科创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套,公寓100套,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
2.4投资概算:约8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该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含规划报建阶段的设计配合及方案修正、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竖向、单体建筑、结构、水电、暖通、设备、综合管线、建筑智能化、室外配套工程、地下室工程、人防、基坑围护、标识标牌、泛光照明、节能设计、道路及绿化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以及报批配合、图审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同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以及为保证本项目完整性的其他所有设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和相关后续服务均属于本设计范围。
电力、燃气、给水、通讯管道的设计不包括,也不计费用,但要求设计单位要预留管位图 。
2.6设计周期:
(1)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20份;
(2)在收到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5天内对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5份;
(3)在完成主管部门评审会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4)在图审单位完成图审后5 天内,提交盖有图审章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0份;
(5)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10份);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2.7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设计组组成人员中至少由4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组组成人员的要求如下:
1)有1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有2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3)有1名设计人员必须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设计负责人、设计组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购买文件时携带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 资格后审。
5.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专家委员会由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专家委员会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委员会中的专业评委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点,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按相应的专业组别随即抽取产生。
2.评标的标准(原则)
2.1投标方案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设计标准;
2.2投标方案响应要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
2.3投标方案表现手法新颖,能与环境有机结合,功能关系合理;
2.4投标方案经济技术指标准确、合理;
2.5投标方案设计力量安排合理,进度安排满足工期要求,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合理;
2.6投标方案设计费用报价合理。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符合城市规划、实用、可行等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功能等进行比选、评价,确定符合招标要求的最优设计方案。
3.评标的方法
3.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部分:满分为30分,商务部分:满分为60分,资信部分:满分为10分,合计总分满分为100分。经综合评审打分,依据对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其他未中标单位按综合分数排名,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2当招标人认为所有投标方案都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时,招标人将有权放弃选择所有投标方案,并可依法重新招标。
3.3.3商务部分(满分60分)
3.3.3.1设计费最终报价的评分应在报价口径统一的基础(即评标价)上进行。凡属招标文件交代不清而引起口径不统一的,应按有关规定调整到统一的口径。如因投标人的差错、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口径不统一的,不得调整。
(1)有效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评标基准价为全部有效投标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10%;
(2)有效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基准价为全部有效投标单位按投标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家单位(N=全部有效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去除N家单位的报价,然后对剩余有效投标单位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60分;
小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
大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3分;
百分点计算公式:例如(X:投标价,Y:评标基准价),(X-Y)/Y。
扣至最低分(5分)为止。以此求出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不为整数时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4评分原则
3.3.4.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定标准对各投标人技术部分文件独立记名评分。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如遇缺项的,则该项得分为0分,分数汇总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并保留两位小数,即为技术部分得分。
3.3.4.2评标委员会成员按具体办法对各投标人商务、资信部分文件,以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评分。
3.3.4.3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表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和复核。投标人的综合评分为技术、资信、商务三部分评分的总计。
3.3.4.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6日9:30-11:30/13:30-16:00;
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9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边防总队后勤部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元。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
形式:电汇、网银
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年01月05日 9时 30分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单位名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东风支行 行号:856757
帐号:42001258139053002410
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按规定递交了履约担保后办理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7.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者,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
(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人自行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1月 05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边防总队后勤部5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江苏省边防总队后勤部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9号
联系人:赵助理
电话:13915992906/025-86361352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868号农业大厦1幢9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71-83817961
传真:0571-83817696
信息来源: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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