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
324省道宿迁段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ABSJ-2016-4合同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3011606282101
1、招标条件
324省道宿迁段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管理处,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ABSJ-2016-4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a.设计工作:324省道宿迁段生命防护工程勘察设计,里程约117.975km(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c.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d.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a.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b.老路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c.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d.各单位工程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付费次序:第一次付费
占总设计费(%):10%
付费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付费次序:第二次付费
占总设计费(%):60%
付费次序:第三次付费
占总设计费(%):30%
付费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束后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勘察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①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信誉良好;
② 投标人应具有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综合资质,并自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将工程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③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暂定)及以上;
⑤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liyd_sq@jsgl.cn
5.3招标代理邮箱:jsjxsq@126.com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公路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康庭茗苑南门商住楼4楼
联系人:李玉东 联系人:吴浍青
电话:0527-84355119 电话:0527-84508185
信息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