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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舒城县委党校迁建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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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人:shen-xf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安徽  舒城县 工程类别 建筑设计
工程规模 37000   平方米 工程投资 0.00 万元
报名截至 2016-12-20
详细介绍 中共舒城县委党校迁建工程规划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ZGCS2016-0350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中共舒城县委党校迁建工程规划设计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舒发改审批【2016】140号
3、招标人: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
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沙埂村境内,七门堰路与万佛路交叉口东北角
2、设计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687㎡(约100亩),建筑设计面积约3.7万㎡;设计费用报价上限值145万元。
3、设计周期
一个月内完成初稿;经讨论修改后,再于之后半个月内完成第二稿,视二稿效果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修改;所有设计成果须在60天内全部完成。
4、招标范围
用地范围内房屋及室外工程(含室外道排、停车场、铺装、各类管线、景观绿化、大门、围墙等所有必要配套设施)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勘探及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均可以参加报名(勘察业务经招标人同意可专业分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国家级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有级别划分的须为一级);
(2)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
(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6年9月至11月份(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2016年9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原企业新增项本专业资质自批准之日起,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资质批准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以上社保费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9时 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下载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舒城县委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大簧水巷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方校助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64-8621414
电话:0564-8626931
传真:
传真:0564-8568651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③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与项目负责人缴纳时间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投标)等相关证件。④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对伪造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各类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5、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2月  20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6 年12月21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7 年1月5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                                                                      招标项目监督管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七、公告发布媒体
1、《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act.org.cn       
2、《舒城县招投标网》www.scxztb.gov.cn
3、《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  
4、《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信息来源: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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